關于2020年第一批深圳市綠色港口補貼資金資助審核意見的公示
根據《深圳市綠色低碳港口建設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》(深人環規〔2017〕3號)、《深圳市綠色低碳港口建設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》(深交規〔2018〕5號)、《深圳市交通運輸局 深圳市生態環境局 深圳海事局 關于實施船舶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區的通告》(深交規〔2019〕3號)要求,現將2020年第一批深圳市綠色港口補貼資金資助審核意見(詳見附件)進行公示。
公示時間為2020年10月15日至11月5日。公示期間,對資助審核意見有異議的,可以向市交通運輸局寶安管理局提出復核申請,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。
受理地址:深圳市寶安區寶民一路27號寶安執法大隊3樓港貨管理所03辦公室
受理時間:工作日上午9:00-12:00、下午14:00-18:00。
附件:深圳市交通運輸局寶安管理局關于2020年第一批深圳市綠色港口補貼資金資助審核意見
信息來源:深圳市交通運輸局寶安管理局 2020年10月15日
附件可聯系客服獲取
上一條:研發資助申報難點,是自己申報還是找代理申報好 | 下一條:關于公示2020年產業發展專項資金(振興商貿業貸款利息補貼類、降低企業用工成本資助類)擬資助名單的通知 |